前言

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
2018年   第334号
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
《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》局部修订的公告
    现批准国家标准《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》(GB50437-2007)局部修订的条文,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。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。
    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(www.mohurd.gov.cn)公开,并将在近期出版的《工程建设标准化》杂志刊登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2018年12月27日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
第746号
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
《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》的公告
    现批准《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》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50437-2007,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3.2.2、3.2.3、5.3.1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
   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
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五日

 
   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[2002]85号文件《关于印发〈2001-2002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、修订计划〉的通知》的要求,由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。
   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,认真总结实践经验,广泛调查研究,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,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,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。
   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:总则,术语,分级、规模和内容,布局与选址,场地规划等。
   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
   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,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。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,请各有关单位结合规划实践,总结经验,并注意积累资料,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(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36楼;邮政编码:210005),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。
    本规范主编单位、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:
    主编单位: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
    参编单位:大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江苏省民政厅
    主要起草人:张正康 刘正平 贺文 陶韬 曹世法 曲玮 凌航 丁盛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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